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ღ◈✿,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ღ◈✿、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ღ◈✿,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ღ◈✿。
一 本公司董事会ღ◈✿、监事会及董事ღ◈✿、监事ღ◈✿、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ღ◈✿、完整性ღ◈✿,不存在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ღ◈✿,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1,459,562.01元,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590,662,174.03元ღ◈✿。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ღ◈✿,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ღ◈✿,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ღ◈✿,公司本年度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ღ◈✿: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19,229,657股为基数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1元(含税)ღ◈✿,共计派发股利267,495,830.19元(含税)ღ◈✿。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ღ◈✿,则公司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ღ◈✿,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ღ◈✿,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ღ◈✿。
我国氟材料行业经过六十多年发展ღ◈✿,已形成了含氟制冷剂ღ◈✿、含氟聚合物ღ◈✿、含氟精细化学品和无机氟化物四大类产品体系和完整门类ღ◈✿,同时凭借上游萤石资源ღ◈✿,市场空间日益扩大ღ◈✿,为未来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ღ◈✿。我国的氟化工产业已突破绝大部分大宗ღ◈✿、中低端氟化工产品的技术垄断ღ◈✿,并形成规模优势和成本竞争优势ღ◈✿,发达国家部分含氟产品已逐步向中国转移ღ◈✿。随着国内氟化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ღ◈✿,中国氟化工产业将同时具有资源优势和国际范围内的市场优势ღ◈✿。
其中ღ◈✿,含氟聚合物附加值较高ღ◈✿,是细分领域中发展较快ღ◈✿、具有前景的产业之一ღ◈✿。目前ღ◈✿,已产业化的含氟聚合物主要包括PTFE(聚四氟乙烯)ღ◈✿、FEP(全氟乙烯丙烯共聚物)ღ◈✿、PVDF(聚偏氟乙烯)ღ◈✿、PVF(聚氟乙烯)及FKM(氟橡胶)等ღ◈✿。PTFE系列是最重要的氟聚合物ღ◈✿,产销额占据全部含氟聚合物的一半以上ღ◈✿。
2021年PTFE市场价格呈“M”字走势ღ◈✿,上半年市场价格上涨为主ღ◈✿,下半年市场价格下跌后反弹上涨然后再次下跌ღ◈✿。1-2月ღ◈✿,PTFE市场价格上涨为主ღ◈✿,虽有国内春节以及国内外疫情管控的影响ღ◈✿,但在成本端的强劲支撑以及物流运输恢复的推动下ღ◈✿,生产厂家保持开工ღ◈✿,期间下游市场订单需求持续上涨ღ◈✿。5月到6月期间ღ◈✿,产品价格开始大幅下滑ღ◈✿,下滑幅度相对峰值跌幅达22%ღ◈✿,到7月末跌势缓和ღ◈✿,市场短期稳定ღ◈✿。9月份市场价格大幅上行ღ◈✿,前期市场累计的供应不足效应逐渐发力ღ◈✿,下游采购积极ღ◈✿,供需端呈明显利好ღ◈✿。11月-12月ღ◈✿,PTFE市场价格再次大幅下降29%ღ◈✿,中高端产品价格相对坚挺ღ◈✿,降幅在10%以内ღ◈✿。下游需求不足为主要原因ღ◈✿。
近年来我国国内电子气体行业在重点工业ღ◈✿、科学研究ღ◈✿、机械制造ღ◈✿、医疗健康及集成电路等产业的带动下实现快速发展ღ◈✿,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展ღ◈✿,电子气体的品种与日俱增ღ◈✿,据统计ღ◈✿,现有单元特种气体已超过260种ღ◈✿,电子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不可缺少的关键原材料ღ◈✿。
电子气体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ღ◈✿,全球市场已形成由少数几家具有技术优势的跨国气体企业占据多数份额的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ღ◈✿。长期以来我国特种气体产品主要依赖进口ღ◈✿,但随着国内电子气体生产企业技术不断取得突破ღ◈✿,生产能力不断提高ღ◈✿,国产电子气体部分产品逐渐实现进口替代ღ◈✿。
作为集成电路ღ◈✿、平面显示器件ღ◈✿、半导体等的关键原材料ღ◈✿,电子气体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及《中国制造2025》等宏观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的助推下ღ◈✿,成为国家重点发展或鼓励性产业ღ◈✿,将伴随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ღ◈✿,市场需求显著增长ღ◈✿。
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ღ◈✿,各地多条高世代线建成投产或处于建设中ღ◈✿,对三氟化氮等电子气体的需求持续增加ღ◈✿,国内三氟化氮主要生产企业均在大力扩充产能ღ◈✿,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ღ◈✿。随着韩国面板企业相继退出国内市场和新基建加速推进ღ◈✿,利好于国内面板等行业ღ◈✿,对上游三氟化氮等电子气体的销售市场是利好消息ღ◈✿。
特种橡塑制品主要包括非轮胎橡胶制品ღ◈✿、航空轮胎ღ◈✿、航空有机玻璃及聚氨酯新材料等ღ◈✿。其中ღ◈✿,板块主要产品非轮胎橡胶制品ღ◈✿、航空轮胎情况如下ღ◈✿:
非轮胎橡胶制品主要包括胶管类ღ◈✿、胶带类ღ◈✿、胶辊类ღ◈✿、胶布类ღ◈✿、橡胶密封制品类等ღ◈✿。中国橡胶工业结构经过不断调整ღ◈✿,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ღ◈✿,市场需求相对旺盛ღ◈✿,品系种类数量和多种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ღ◈✿。据统计ღ◈✿,我国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实现销售收入逐年增长ღ◈✿,全行业链GDP贡献近4,000亿元ღ◈✿。随着“中国制造2025”快速推进ღ◈✿,中国经济正逐渐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扩张转变ღ◈✿,中国非轮胎橡胶制品行业的发展已进入全球的视野肉食系小猴子ღ◈✿。
需求方面ღ◈✿,报告期内随着近年来下游特种项目ღ◈✿、工程机械ღ◈✿、轨道交通ღ◈✿、油田等领域发展向好ღ◈✿,非轮胎橡胶制品市场整体需求稳中有升ღ◈✿,特别是在大飞机ღ◈✿、高铁等新兴产业领域的需求增长迅速ღ◈✿,C919客机确认订单和意向订单数量持续增加ღ◈✿;中俄合研大型宽体客机CR929蓄势待发ღ◈✿,首架原型机计划在2025年首飞ღ◈✿,产业化需求迫切ღ◈✿。此外ღ◈✿,行业内低端产品产能相对过剩ღ◈✿,迫于环保及盈利方面的压力ღ◈✿,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生存难度逐年加大ღ◈✿;随着下游行业的转型升级ღ◈✿,市场需求的产品性能及品质逐渐提升ღ◈✿,市场对高端橡胶零部件制品的需求呈现增长的态势ღ◈✿。
供给方面ღ◈✿,非轮胎橡胶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ღ◈✿,但鉴于不同细分领域的客户需求ღ◈✿、技术要求各异ღ◈✿,非轮胎橡胶制品企业多进行定制化生产ღ◈✿,特别是在高端产品市场ღ◈✿,因此非轮胎橡胶制品市场基本保持供求平衡ღ◈✿。
据统计ღ◈✿,全球航空轮胎需求量每年约900万条ღ◈✿,法国米其林ღ◈✿、日本普利司通ღ◈✿、美国固特异占据全球约87%的市场ღ◈✿。在我国ღ◈✿,民用ღ◈✿、通用航空业每年消耗的航空轮胎仅小部分由国内企业提供ღ◈✿,国产化率平均不到10%ღ◈✿。2021年我国民航机队轮胎年消耗量约25万条ღ◈✿,市场被三巨头垄断ღ◈✿。根据民航机队规模发展预测ღ◈✿,国内航空轮胎消耗量到2035年将增加至60万条ღ◈✿,市场空间广阔ღ◈✿。
据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发布ღ◈✿,我国涂料行业2021年总体产量及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正增长ღ◈✿,但利润总额增速自三季度初开始出现断崖式走低ღ◈✿,四季度初即进入负增长ღ◈✿,全年利润总额总体为负增长ღ◈✿。
目前ღ◈✿,我国涂料行业规范化程度较低ღ◈✿,市场集中度有待进一步提高ღ◈✿。《中国涂料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分析报告》数据显示ღ◈✿,我国中小型涂料企业数量占据了整个行业数量的95%以上ღ◈✿。其中ღ◈✿,大部分企业集中于低端领域ღ◈✿,而船舶涂料ღ◈✿、汽车涂料ღ◈✿、防腐涂料ღ◈✿、风电涂料等高端领域所用优质涂料却供不应求ღ◈✿。
我国化学高性能燃料技术历经几十年的努力探索和艰苦攻关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ღ◈✿,为我国重点特种项目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ღ◈✿。近年来ღ◈✿,随着国内研究条件的明显改善ღ◈✿,化学高性能燃料技术水平显著提高ღ◈✿,某些产品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ღ◈✿。
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ღ◈✿,国家需要更为先进的高性能燃料及原材料ღ◈✿,这将为化学高性能燃料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创造较为广阔的市场基础ღ◈✿。
化工技术服务主要与化工ღ◈✿、石化ღ◈✿、天然气化工和煤化工等领域的运行与投资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呈正相关关系ღ◈✿,并与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呈正相关关系ღ◈✿。
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在 2016 年开始的景气周期中经历了一轮扩张ღ◈✿,并于 2019 年开始出现回落ღ◈✿。新冠疫情的爆发ღ◈✿,给化工行业各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造成了很大的影响ღ◈✿。随着国内疫情好转ღ◈✿,化工行业投资逐步复苏ღ◈✿。2021年ღ◈✿,化工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ღ◈✿,增速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ღ◈✿。未来我国化工技术服务仍会高速发展ღ◈✿,前景广阔ღ◈✿。同时ღ◈✿,国家“一带一路”政策将持续为国内石化行业技术服务带来海外市场ღ◈✿。
报告期内ღ◈✿,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高端氟材料ღ◈✿、电子化学品和航空化工材料的研发与生产ღ◈✿,服务于国家多个核心产业ღ◈✿,同时在工程技术服务与创新等领域也有较大发展ღ◈✿。
公司主营含氟聚合物ღ◈✿、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ღ◈✿、生产及销售ღ◈✿,产品具体包括聚四氟乙烯树脂ღ◈✿、新型氟橡胶(生胶)及氟混炼胶ღ◈✿、四氟丙醇ღ◈✿、全氟丙烯ღ◈✿、四氟乙烯单体等ღ◈✿,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ღ◈✿、石油化工ღ◈✿、汽车ღ◈✿、纺织等领域ღ◈✿。同时ღ◈✿,公司部分氟材料产品下游客户涉及配套企业或总装企业ღ◈✿,在相关工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ღ◈✿。
公司子公司晨光院作为原化工部直属的科技型企业ღ◈✿,以有机氟材料作为主导产业ღ◈✿,从事有机氟开发和生产已达五十多年ღ◈✿,技术底蕴深厚ღ◈✿,科研能力领先地位突出ღ◈✿,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从研究开发ღ◈✿、工程设计ღ◈✿、成果产业化ღ◈✿、生产经营一体化的氟化工企业ღ◈✿。晨光院拥有国内专业的有机氟研发平台ღ◈✿,且被依托建设有“有机氟材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ღ◈✿、“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国家级ღ◈✿、省级科研基地ღ◈✿,并据此承担了国家ღ◈✿、省级重大有机氟科技项目达40余项ღ◈✿,众多技术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ღ◈✿, “全氟烷基乙基(甲基)丙烯酸酯合成新技术及产业化应用”获四川省2020年科学技术二等奖ღ◈✿。
借助领先的科研能力ღ◈✿,晨光院形成业内先进技术优势ღ◈✿,其中自主研制的国内独家中高压缩比聚四氟乙烯分散树脂产品ღ◈✿,成功配套新一代同轴线缆生产ღ◈✿,实现进口替代ღ◈✿;开发出第二代低蠕变聚四氟乙烯悬浮树脂等高端含氟高分子材料ღ◈✿,填补国内空白ღ◈✿;首创环保型分散液产品ღ◈✿,有效缓解了海外贸易壁垒对国内分散液市场的影响ღ◈✿,且产品在玻璃漆布浸渍ღ◈✿、水性涂料等市场已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ღ◈✿。此外ღ◈✿,晨光院在氟材料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转化能力ღ◈✿,氟树脂产能达3万吨/年ღ◈✿,国内第二ღ◈✿;二氟一氯甲烷ღ◈✿、四氟乙烯ღ◈✿、六氟丙烯等中间体实现配套ღ◈✿,部分产品产能居国内前茅ღ◈✿;晨光院及其合营公司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ღ◈✿,氟橡胶产能共5500吨/年ღ◈✿。
公司目前电子化学品产业主要集中在昊华气体有限公司ღ◈✿,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ღ◈✿,是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ღ◈✿、国家级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国家ღ◈✿、省级工程技术中心ღ◈✿、相关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和副秘书长单位等ღ◈✿,是国内主要的电子特气研究生产基地之一ღ◈✿。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特气制备和纯化全套技术ღ◈✿,开发了一系列国产替代急需的电子特气产品ღ◈✿,形成了国内领先的产业规模ღ◈✿。昊华气体业务类型主要有电子特气(蚀刻清洗气ღ◈✿、离子注入/掺杂气ღ◈✿、化学气相沉积/原子层沉积气ღ◈✿、高纯混配气等)ღ◈✿、电子大宗气体(超纯氮/氧/氢/氩/氦等)ღ◈✿、电子产业含氟精细化学品ღ◈✿、工业气体及标准气ღ◈✿、工程服务及供气技术ღ◈✿、分析检验服务等ღ◈✿。核心产品有三氟化氮ღ◈✿、四氟化碳ღ◈✿、六氟化硫ღ◈✿、六氟化钨ღ◈✿、磷烷ღ◈✿、砷烷ღ◈✿、三氟化硼ღ◈✿、绿色四氧化二氮ღ◈✿、高纯硒化氢ღ◈✿、高纯硫化氢ღ◈✿、高纯氦气ღ◈✿、VOCs标气ღ◈✿、标准混合气体等ღ◈✿,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ღ◈✿、显示面板ღ◈✿、太阳能电池ღ◈✿、LED芯片ღ◈✿、光纤ღ◈✿、电力设备制造ღ◈✿、医疗健康ღ◈✿、环保监测等领域ღ◈✿。持续稳定供应国内外半导体芯片ღ◈✿、LCD和OLED面板等行业知名客户ღ◈✿。
报告期内ღ◈✿,公司含氟电子气体现有产能位列国内前三ღ◈✿。位于大连市松木岛化工园区的研发产业基地项目已经建设完成ღ◈✿,多个产品已投入生产ღ◈✿。未来公司将继续不断提高技术转化能力ღ◈✿,形成系列化ღ◈✿、通用化ღ◈✿、标准化ღ◈✿、高端化ღ◈✿、规模化的特种气体产品体系ღ◈✿,多年积累的技术领先优势将被充分发挥ღ◈✿,创造更多效益ღ◈✿。
特种橡塑制品包括特种橡胶制品和聚氨酯新材料ღ◈✿,其中在特种橡胶制品领域ღ◈✿,公司可根据用户需求ღ◈✿,开发生产具有耐磨损ღ◈✿、耐腐蚀ღ◈✿、耐油ღ◈✿、耐高低温等特殊性能的橡胶制品ღ◈✿。具体而言ღ◈✿,公司主要从事配套特种项目等行业发展的橡胶制品研制ღ◈✿,产品包括橡胶密封制品ღ◈✿、密封型材ღ◈✿、橡胶软管ღ◈✿、胶布制品ღ◈✿、航空轮胎ღ◈✿、航空有机玻璃等ღ◈✿。公司相关子公司曾参与重点项目ღ◈✿,并承担了C919ღ◈✿、ARJ21ღ◈✿、CR929等飞机密封型材的配套研发ღ◈✿、生产任务ღ◈✿;公司拥有中国航空轮胎的重要生产基地ღ◈✿,系航空轮胎定点研制企业ღ◈✿;公司是国内重要的航空有机玻璃研制企业ღ◈✿,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领域ღ◈✿。
同时ღ◈✿,公司深耕工程橡胶产品及橡胶模压制品ღ◈✿,如盾构管片弹性橡胶密封垫ღ◈✿、遇水膨胀橡胶密封件ღ◈✿、给排水管道和水泥顶管用橡胶密封件等ღ◈✿,产品用于高铁车辆ღ◈✿、工程机械领域ღ◈✿,服务于核工业ღ◈✿、石油化工ღ◈✿、金属冶炼ღ◈✿、矿山机械ღ◈✿、水利电力ღ◈✿、交通运输ღ◈✿、建材环保ღ◈✿、医疗卫生等行业ღ◈✿,其中部分产品成功配套上海地铁ღ◈✿、北京地铁ღ◈✿、天津地铁ღ◈✿、广州地铁ღ◈✿、成都地铁ღ◈✿、武汉越江隧道ღ◈✿、南京长江越江隧道ღ◈✿、上海黄浦江隧道等建设项目ღ◈✿。此外ღ◈✿,公司不仅系全国重要的气象气球研制企业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高ღ◈✿,并远销国外ღ◈✿,并且在个人防护装备等方面亦具有较强的可持续自主研发能力ღ◈✿,在抗震救灾及中得到广泛应用ღ◈✿。
在聚氨酯新材料领域ღ◈✿,公司主营产品为经选配ღ◈✿、改性的组合料或浇注型系统料以及少量制品ღ◈✿,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ღ◈✿,包括汽车ღ◈✿、建筑ღ◈✿、家居ღ◈✿、冶金ღ◈✿、能源ღ◈✿、电子电力ღ◈✿、体育ღ◈✿、服装ღ◈✿、印刷等ღ◈✿。公司子公司黎明院为依托建有国家反应注射成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聚氨酯弹性体河南省工程实验室ღ◈✿,亦是行业协会理事长单位ღ◈✿。公司不断突破产品性能瓶颈ღ◈✿,凭借研发优势ღ◈✿,有效缓解了我国对国外聚氨酯材料生产技术的严重依赖ღ◈✿,如阻燃环保型高性能类聚氨酯材料ღ◈✿,相关指标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ღ◈✿,能够取代进口材料满足市场对环保性的要求ღ◈✿,并同时兼具良好的阻燃性能ღ◈✿;玻纤增强聚氨酯材料首次在国内成功替代客车的原有部件ღ◈✿,不仅性能改善明显ღ◈✿,而且制品生产效率显著提升ღ◈✿,同时可节约原料ღ◈✿,有效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空白肉食系小猴子ღ◈✿。2021年ღ◈✿,公司子公司黎明院的“一种高性能聚氨酯弹性体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荣获“中国专利银奖”ღ◈✿。
特种涂料产品包括海洋涂料等特种功能涂料ღ◈✿、工业重防腐涂料等ღ◈✿,客户覆盖多个领域ღ◈✿。公司作为国内仅有的具有整船配套涂料研制能力的企业ღ◈✿,产品可运用于从水线上ღ◈✿、下到船舶舱室各部位ღ◈✿,包含从常规涂料到特种涂料ღ◈✿,从底漆ღ◈✿、中间层到面漆的全船配套涂料产品ღ◈✿,涵盖新造船ღ◈✿、船舶坞修ღ◈✿、维护及保养等配套服务ღ◈✿,并为不同功能的船舶提供不同涂料应用配套体系ღ◈✿。公司研制的特种功能涂料定制化特征明显ღ◈✿,品种较多ღ◈✿,包括水基耐高温防腐蚀涂料肉食系小猴子ღ◈✿、空气干燥修补漆ღ◈✿、示温涂料ღ◈✿、新型飞机油箱用保护涂料ღ◈✿、飞机内外蒙皮及结构件保护涂料ღ◈✿、透波涂料等ღ◈✿,耐热防腐等性能优异ღ◈✿,能够满足发动机油管ღ◈✿、空气管ღ◈✿、壳体ღ◈✿、叶片等零部件ღ◈✿、结构件和设备的保护需求ღ◈✿。此外ღ◈✿,公司在工业重防腐涂料ღ◈✿、环保型涂料ღ◈✿、防火涂料等方面的研制能力亦较为突出ღ◈✿,产品在石油化工ღ◈✿、海洋工程ღ◈✿、工程机械ღ◈✿、交通运输及能源设施等应用领域得到广泛认可ღ◈✿。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个甲级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资质ღ◈✿,掌握天然气化工ღ◈✿、煤化工ღ◈✿、碳一化工ღ◈✿、工业排放气净化与综合利用ღ◈✿、节能环保及其他化工多个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能力ღ◈✿。
公司子公司西南院依托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为客户提供变压吸附(PSA)工艺技术工程设计ღ◈✿、技术转让ღ◈✿、相关变压吸附成套装置(包括专有配套的阀门等)和工程总承包业务ღ◈✿,系全球三大PSA技术服务供应商之一ღ◈✿。西南院从焦炉气等含氢混合气源提纯分离氢气的技术及工程开发能力国内领先ღ◈✿,已在石油ღ◈✿、化工等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ღ◈✿;同时ღ◈✿,西南院在上世纪80年代就成功研究开发了变压吸附分离氢气ღ◈✿、氮气等气体中二氧化碳的技术ღ◈✿,并积极参与CO2捕集和封存(CCS)领域的技术工作ღ◈✿,是“二氧化碳捕集ღ◈✿、利用与封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起单位之一ღ◈✿,技术优势明显ღ◈✿。西南院“氢气规模化提纯与高压储存装备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202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ღ◈✿。
公司在转化催化剂领域研究时间属业内最长ღ◈✿,主要产品包括适用于以轻油ღ◈✿、天然气ღ◈✿、油田气ღ◈✿、焦炉气ღ◈✿、炼厂尾气ღ◈✿、煤制油尾气等为原料的转化装置的天然气转化(镍系)催化剂和燃料电池催化剂ღ◈✿,适用于以煤造气ღ◈✿、焦炉气ღ◈✿、天然气ღ◈✿、炼厂尾气ღ◈✿、电石气等为原料合成甲醇的装置的甲醇合成(铜系)催化剂ღ◈✿,相关技术始终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ღ◈✿。此外ღ◈✿,公司子公司黎明院是国内蒽醌法制过氧化氢技术的创始企业尊龙凯时ღ◈✿,综合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ღ◈✿,相关高效钯催化剂及配套工作液体系受到市场追捧ღ◈✿。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ღ◈✿、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ღ◈✿,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ღ◈✿。
报告期内ღ◈✿,实现营业收入74.24亿元ღ◈✿,同比增长36.92%ღ◈✿;实现净利润9.03亿元ღ◈✿,同比增长38.14%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ღ◈✿,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附件第十三号——化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ღ◈✿,现将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ღ◈✿:
说明ღ◈✿:本期聚四氟乙烯树脂ღ◈✿、氟橡胶和聚氨酯新材料销售价格上涨ღ◈✿,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和原材料涨价影响ღ◈✿。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ღ◈✿,且未经审计ღ◈✿,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ღ◈✿,注意投资风险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ღ◈✿: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ღ◈✿,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ღ◈✿,严格遵守了公开ღ◈✿、公平ღ◈✿、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ღ◈✿,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ღ◈✿,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ღ◈✿。
1.2022年4月18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ღ◈✿,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ღ◈✿、尹德胜先生回避表决ღ◈✿,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ღ◈✿。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ღ◈✿,拟将预估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ღ◈✿、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ღ◈✿。
3.公司独立董事申嫦娥ღ◈✿、许军利ღ◈✿、李群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ღ◈✿,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ღ◈✿: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ღ◈✿,我们对《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阅ღ◈✿,认为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ღ◈✿,关联交易价格公允ღ◈✿,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ღ◈✿,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ღ◈✿。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ღ◈✿,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ღ◈✿。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开ღ◈✿、公平ღ◈✿、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ღ◈✿,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ღ◈✿。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ღ◈✿。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ღ◈✿,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ღ◈✿。
公司预估的2021年度销售ღ◈✿、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773.77万元ღ◈✿,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36,965.18万元ღ◈✿,超出2021年度预估关联交易总额15,191.41万元ღ◈✿,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ღ◈✿,主要由于2021年氟化工市场发展势头良好ღ◈✿,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上涨ღ◈✿,公司关联方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氟橡胶产销量均超出预期ღ◈✿,向公司采购的原料数量和价格较预估情况都有较大幅度增长ღ◈✿;同时ღ◈✿,公司其他关联方浙江嘉日氟塑料有限公司2021年原整体拆迁计划推迟ღ◈✿,公司对其实际关联销售金额超出预计金额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ღ◈✿,公司预估2022年度销售ღ◈✿、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52,478.44万元ღ◈✿,超出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5,513.26万元ღ◈✿,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4%ღ◈✿,主要是公司对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尊龙凯时ღ◈✿、提供劳务业务量预计较上年度增加ღ◈✿,具体明细列示如下ღ◈✿:
5.经营范围ღ◈✿: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ღ◈✿;综合性化工及相关领域(种子ღ◈✿、植物保护ღ◈✿、植物营养ღ◈✿、动物营养及其他农业投入品ღ◈✿、农业综合服务ღ◈✿,化学原料ღ◈✿、合成材料ღ◈✿、精细化学品ღ◈✿、化工新材料等各类化工产品ღ◈✿,石油炼制ღ◈✿、加油站ღ◈✿、石化产品仓储及物流ღ◈✿,石油ღ◈✿、天然气ღ◈✿、化学矿产勘探开发ღ◈✿,天然橡胶ღ◈✿、轮胎及橡胶制品ღ◈✿、化工设备ღ◈✿、塑料与橡胶加工设备ღ◈✿、膜设备等机械产品ღ◈✿、化学清冼与防腐ღ◈✿、电池ღ◈✿、建材ღ◈✿、纺织品ღ◈✿,环境保护ღ◈✿、节能ღ◈✿、新能源)的投资和管理ღ◈✿。上述领域相关实物及服务产品的研发ღ◈✿、生产ღ◈✿、储运ღ◈✿、批发ღ◈✿、零售ღ◈✿、对外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ღ◈✿;房地产开发ღ◈✿、酒店ღ◈✿、物业管理以及教育ღ◈✿、医疗康养等城市服务产业ღ◈✿,信托ღ◈✿、租赁ღ◈✿、保险ღ◈✿、基金ღ◈✿、期货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的投资和管理ღ◈✿;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ღ◈✿;进出口业务ღ◈✿;招标ღ◈✿、投标业务ღ◈✿;工程设计ღ◈✿、经济技术咨询ღ◈✿、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ღ◈✿、展览和技术交流ღ◈✿;对外承包工程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ღ◈✿:中国中化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ღ◈✿,是公司最终控制方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化工原料ღ◈✿、化工产品ღ◈✿、化学矿ღ◈✿、化肥ღ◈✿、农药经营(化学危险物品除外)ღ◈✿、塑料ღ◈✿、轮胎ღ◈✿、橡胶制品ღ◈✿、膜设备ღ◈✿、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ღ◈✿;机械产品ღ◈✿、电子产品ღ◈✿、仪器仪表ღ◈✿、建材ღ◈✿、纺织品ღ◈✿、轻工产品ღ◈✿、林产品ღ◈✿、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ღ◈✿;化工装备ღ◈✿、化学清洗ღ◈✿、防腐ღ◈✿、石油化工ღ◈✿、水处理技术的研究ღ◈✿、开发ღ◈✿、设计和施工ღ◈✿;技术咨询ღ◈✿、信息服务ღ◈✿、设备租赁(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出租办公用房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化工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中国中化的全资子公司ღ◈✿,是公司母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一般项目ღ◈✿: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ღ◈✿;炼油ღ◈✿、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ღ◈✿;炼油ღ◈✿、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ღ◈✿;机械设备销售ღ◈✿;仪器仪表销售ღ◈✿;仪器仪表制造ღ◈✿;建筑材料销售ღ◈✿;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ღ◈✿;汽车零配件零售ღ◈✿;汽车零配件批发ღ◈✿;汽车新车销售ღ◈✿;家用电器销售ღ◈✿;金属材料销售ღ◈✿;有色金属合金销售ღ◈✿;工业工程设计服务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开发ღ◈✿、技术咨询ღ◈✿、技术交流ღ◈✿、技术转让ღ◈✿、技术推广ღ◈✿;货物进出口ღ◈✿;技术进出口ღ◈✿;机械设备租赁ღ◈✿;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中国昊华是本公司的母公司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ღ◈✿、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ღ◈✿、代理业务ღ◈✿;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ღ◈✿;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ღ◈✿;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ღ◈✿;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ღ◈✿;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ღ◈✿;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ღ◈✿、清算方案设计ღ◈✿;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ღ◈✿;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ღ◈✿;从事同业拆借ღ◈✿;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ღ◈✿、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化工财务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工程咨询ღ◈✿;技术开发ღ◈✿、技术服务ღ◈✿;资产管理ღ◈✿;投资管理ღ◈✿;投资咨询ღ◈✿;经济贸易咨询ღ◈✿;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ღ◈✿;销售五金交电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ღ◈✿、金属材料ღ◈✿、建筑材料ღ◈✿、机械设备ღ◈✿、仪器仪表ღ◈✿、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ღ◈✿、储运活动)ღ◈✿;货物进出口ღ◈✿、技术进出口ღ◈✿、代理进出口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华泰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化工技术ღ◈✿、环保技术ღ◈✿、气体分离技术ღ◈✿、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技术转让ღ◈✿、咨询及相关工程设计ღ◈✿;农业技术服务ღ◈✿、农业技术推广ღ◈✿、农业机械服务ღ◈✿、病虫害防治ღ◈✿;气体分离成套装置ღ◈✿、工业废气废水综合利用成套装置尊龙凯时ღ◈✿、特种气体(不含危险化学品)ღ◈✿、普通机械设备ღ◈✿、化工仪器仪表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ღ◈✿、有机肥料ღ◈✿、预包装食品(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ღ◈✿,按核定的项目和时限经营)ღ◈✿、食品添加剂的制造肉食系小猴子ღ◈✿、销售ღ◈✿;饲料ღ◈✿、饲料原料ღ◈✿、饲料添加剂销售ღ◈✿;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ღ◈✿;网上贸易代理ღ◈✿;厂房出租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昊成公司是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聚醚多元醇生产ღ◈✿、销售ღ◈✿;粗硫酸钾ღ◈✿、粗磷酸盐生产ღ◈✿、销售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ღ◈✿、易制毒化学品)销售ღ◈✿;环境工程施工ღ◈✿;化工设备安装ღ◈✿;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ღ◈✿;房屋ღ◈✿、场地租赁服务ღ◈✿;货运代理ღ◈✿;货物ღ◈✿、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蓝星东大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有机硅新材料(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ღ◈✿、硅油ღ◈✿、硅橡胶ღ◈✿、硅树脂ღ◈✿、硅烷偶联剂ღ◈✿、食品级硅橡胶材料ღ◈✿、医疗级硅橡胶材料ღ◈✿、有机硅制品)的研制ღ◈✿、生产ღ◈✿、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ღ◈✿;化学合成材料ღ◈✿、化工产品的开发ღ◈✿、生产ღ◈✿、销售ღ◈✿、食品添加剂生产ღ◈✿、加工ღ◈✿、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ღ◈✿;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ღ◈✿、销售ღ◈✿;液氯罐装(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ღ◈✿;劳务服务ღ◈✿;房屋ღ◈✿、土地租赁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ღ◈✿;技术开发ღ◈✿、技术转让ღ◈✿、技术咨询ღ◈✿、技术推广ღ◈✿、技术服务ღ◈✿;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星火有机硅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研究ღ◈✿、开发ღ◈✿、制造氟橡胶ღ◈✿,销售公司自产产品ღ◈✿;上述产品ღ◈✿、其他橡胶产品和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ღ◈✿、监控化学品ღ◈✿、烟花爆竹ღ◈✿、民用爆炸物品ღ◈✿、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ღ◈✿、进出口ღ◈✿。(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ღ◈✿,涉及配额ღ◈✿、许可证管理ღ◈✿、专项规定ღ◈✿、质检ღ◈✿、安检管理等要求的ღ◈✿,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ღ◈✿:晨光科慕是本公司参股合营企业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相关产品的研发ღ◈✿、生产及销售ღ◈✿;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ღ◈✿;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销售ღ◈✿;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ღ◈✿,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ღ◈✿;石油ღ◈✿、化工工程施工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ღ◈✿:饲料生产ღ◈✿;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ღ◈✿:畜牧渔业饲料销售ღ◈✿;饲料添加剂销售ღ◈✿;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ღ◈✿;生物饲料研发ღ◈✿;工业酶制剂研发ღ◈✿;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ღ◈✿;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ღ◈✿;软件开发ღ◈✿;互联网数据服务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开发ღ◈✿、技术咨询ღ◈✿、技术交流ღ◈✿、技术转让ღ◈✿、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ღ◈✿:安迪苏南京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经营)ღ◈✿;环氧树脂(中间产品)的研究ღ◈✿、开发ღ◈✿、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ღ◈✿;塑料及改性ღ◈✿、彩色显影剂系列ღ◈✿、双酚Aღ◈✿、化工产品(危险品ღ◈✿、有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ღ◈✿、销售ღ◈✿、研究ღ◈✿、开发ღ◈✿;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ღ◈✿、零配件ღ◈✿、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ღ◈✿,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ღ◈✿: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合成材料销售ღ◈✿;日用品销售ღ◈✿;服装服饰批发ღ◈✿;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ღ◈✿:南通星辰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航空轮胎ღ◈✿、车辆轮胎ღ◈✿、橡胶杂品ღ◈✿、胶粘剂ღ◈✿、汽车(小轿车除外)ღ◈✿;采购ღ◈✿、销售生产轮胎用原材料ღ◈✿、专用通用设备及配件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桂林蓝宇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化工及相关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ღ◈✿、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ღ◈✿、销售ღ◈✿、研制ღ◈✿、测试以及成果转让ღ◈✿、技术服务ღ◈✿、咨询ღ◈✿;化工工程ღ◈✿、建筑工程ღ◈✿、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ღ◈✿;自有房屋租赁ღ◈✿;电气ღ◈✿、工业自动化系统设备的销售ღ◈✿;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中蓝晨光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许可项目ღ◈✿:票据式经营ღ◈✿:硫酸ღ◈✿、液氨ღ◈✿、氨溶液ღ◈✿、甲醇ღ◈✿、甲醛ღ◈✿、乙醇ღ◈✿、磷酸ღ◈✿、氢氧化钠ღ◈✿、氢氧化钠溶液ღ◈✿;销售ღ◈✿: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ღ◈✿:制造ღ◈✿、销售ღ◈✿:农用氮ღ◈✿、磷ღ◈✿、钾肥料ღ◈✿、合成高效复合肥料ღ◈✿、水溶性肥料ღ◈✿、尿素ღ◈✿、氨水ღ◈✿、氟盐产品ღ◈✿、磷酸盐ღ◈✿、高聚磷酸铵ღ◈✿、磷酸二氢钾ღ◈✿、磷石膏及石膏制品ღ◈✿、硫铁矿矿渣ღ◈✿;销售ღ◈✿:肥料ღ◈✿、土壤调理剂ღ◈✿、农用机具ღ◈✿、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ღ◈✿、农产品ღ◈✿;农业技术开发ღ◈✿、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ღ◈✿;机械设备制造及安装ღ◈✿;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ღ◈✿、零配件ღ◈✿、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ღ◈✿,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ღ◈✿;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ღ◈✿,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涪陵化工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技术开发ღ◈✿、技术转让ღ◈✿、技术咨询ღ◈✿、技术服务ღ◈✿;计算机系统服务ღ◈✿;基础软件服务ღ◈✿;应用软件服务ღ◈✿;数据处理ღ◈✿;计算机维修ღ◈✿;零售机械设备ღ◈✿;销售计算机ღ◈✿、软件及辅助设备ღ◈✿、仪器仪表ღ◈✿;企业管理咨询ღ◈✿;信息安全管理咨询ღ◈✿;市场调查ღ◈✿;代理进出口ღ◈✿;技术进出口ღ◈✿;货物进出口ღ◈✿;经营电信业务ღ◈✿;互联网信息服务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经营电信业务ღ◈✿、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关联关系ღ◈✿:中化信息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尊龙凯时ღ◈✿。
5. 经营范围ღ◈✿: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ღ◈✿、销售及装卸ღ◈✿、储存ღ◈✿、中转ღ◈✿、分运等业务ღ◈✿;经营码头ღ◈✿、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ღ◈✿;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ღ◈✿;仓储服务ღ◈✿;质量检验与分析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ღ◈✿,但涉及前置许可ღ◈✿、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泉州石化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经营范围ღ◈✿:产业园区管理服务ღ◈✿;普通货物仓储服务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ღ◈✿;自有房屋ღ◈✿、场地租赁ღ◈✿;商务信息咨询ღ◈✿;物业管理ღ◈✿;市政公用工程ღ◈✿、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设计ღ◈✿、施工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ღ◈✿,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连云港产业园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ღ◈✿、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ღ◈✿、代理业务ღ◈✿;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ღ◈✿;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ღ◈✿;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ღ◈✿;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ღ◈✿;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ღ◈✿、清算方案设计ღ◈✿;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ღ◈✿;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ღ◈✿;从事同业拆借ღ◈✿;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ღ◈✿;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ღ◈✿;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ღ◈✿;有价证券投资ღ◈✿;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6. 关联关系ღ◈✿:中化财务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许可项目ღ◈✿:输电ღ◈✿、供电ღ◈✿、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ღ◈✿、维修和试验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ღ◈✿;各类工程建设活动ღ◈✿;港口经营ღ◈✿;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ღ◈✿。一般项目ღ◈✿: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ღ◈✿;园林绿化工程施工ღ◈✿;装卸搬运ღ◈✿;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ღ◈✿;物业管理ღ◈✿;环保咨询服务ღ◈✿;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ღ◈✿;砼结构构件制造ღ◈✿;砼结构构件销售ღ◈✿;水泥制品制造ღ◈✿;水泥制品销售ღ◈✿;建筑材料销售ღ◈✿;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ღ◈✿;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ღ◈✿;建筑装饰ღ◈✿、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ღ◈✿;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ღ◈✿;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ღ◈✿。
6. 关联关系ღ◈✿:兴海建设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高压容器ღ◈✿、第Ⅲ类低ღ◈✿、中压容器ღ◈✿、球形储罐现场组焊(含球壳板制造)制造(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ღ◈✿,化工机械设备ღ◈✿、普通机械ღ◈✿、铁路线材制造销售ღ◈✿;铸锻件ღ◈✿、机械设备销售ღ◈✿、安装ღ◈✿、维修及咨询服务ღ◈✿;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销售ღ◈✿,加油站储油系统设备(储油罐ღ◈✿、管道ღ◈✿、检测系统设备)的设计ღ◈✿、制造ღ◈✿、销售和安装(须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ღ◈✿,特种设备制造ღ◈✿、安装ღ◈✿、改造ღ◈✿、维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ღ◈✿,石油化工工程施工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ღ◈✿,防腐保温工程施工ღ◈✿;水处理成套设备ღ◈✿、污泥处置成套设备及其他环保成套设备的设计ღ◈✿、制造ღ◈✿、销售及安装ღ◈✿;废水ღ◈✿、废气ღ◈✿、固体废弃物处理环保成套设备及节能和资源回收利用成套设备等的设计ღ◈✿、制造ღ◈✿、销售及安装ღ◈✿;能源ღ◈✿、化工及环保等行业模块化ღ◈✿、橇装化设备的设计ღ◈✿、制造ღ◈✿、销售及安装ღ◈✿;工程设计ღ◈✿、工程设备制造和工程建设施工(以上制造均需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医用及民用口罩的生产及销售ღ◈✿;空气净化装置ღ◈✿、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ღ◈✿;医用ღ◈✿、民用口罩原材料销售ღ◈✿;医用防护用品和工业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以上需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生产ღ◈✿、制造经营活动)ღ◈✿;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蓝星机械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橡胶及制品ღ◈✿、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ღ◈✿、民用爆炸物品除外)的批发ღ◈✿、进出口ღ◈✿、佣金代理(拍卖除外)ღ◈✿,并提供相关配套业务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上海玺美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加工汽油ღ◈✿、柴油ღ◈✿、石油液化气ღ◈✿、润滑油ღ◈✿、丙烯ღ◈✿、聚丙烯ღ◈✿、燃料油ღ◈✿、蜡油ღ◈✿、硫磺ღ◈✿、石脑油ღ◈✿、甲基叔丁基醚ღ◈✿、丙烷ღ◈✿、硫化氢ღ◈✿、氢气ღ◈✿、苯ღ◈✿、甲苯ღ◈✿、二甲苯ღ◈✿、石油焦ღ◈✿、石油沥青ღ◈✿;电力生产与购售ღ◈✿;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ღ◈✿;分支机构经营ღ◈✿:零售汽油ღ◈✿、柴油ღ◈✿、润滑油”ღ◈✿。(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关联关系ღ◈✿:昌邑石化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5. 经营范围ღ◈✿:橡胶助剂ღ◈✿、塑料助剂ღ◈✿、化学合成药的技术研发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ღ◈✿、化工设备及配件的销售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ღ◈✿,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ღ◈✿。
6. 关联关系ღ◈✿:连云港圣奥化学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ღ◈✿。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ღ◈✿,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ღ◈✿,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ღ◈✿。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ღ◈✿,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ღ◈✿,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ღ◈✿,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ღ◈✿,严格遵守了公开ღ◈✿、公平肉食系小猴子ღ◈✿、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ღ◈✿,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ღ◈✿,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ღ◈✿、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ღ◈✿,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ღ◈✿。
3.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ღ◈✿、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债权债务核销的议案》ღ◈✿,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ღ◈✿,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ღ◈✿,并予以核销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线年的财务状况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ღ◈✿,经审慎研究ღ◈✿,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实无法支付应付款项进行清理ღ◈✿,并予以核销ღ◈✿。
2.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ღ◈✿,经多种渠道催收无果后与债务人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ღ◈✿;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ღ◈✿,对2021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ღ◈✿;本次核销的应付款项金额1,853,628.73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营业外收入ღ◈✿,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为0.19%ღ◈✿,对当期利润无重大影响ღ◈✿。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ღ◈✿。
核销后公司将依据《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及公司《账销案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保障资产的后续管理ღ◈✿。
本次公司2021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ღ◈✿,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ღ◈✿,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ღ◈✿、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ღ◈✿,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董事会认为ღ◈✿:通过本次债权债务的核销能够更加公允ღ◈✿、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ღ◈✿,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ღ◈✿。本次2021年度债权债务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ღ◈✿。本次债权债务核销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ღ◈✿。
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ღ◈✿,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ღ◈✿,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ღ◈✿,公允ღ◈✿、真实ღ◈✿、完整ღ◈✿,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ღ◈✿,我们同意该议案ღ◈✿。
监事会认为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实施2021年度债权债务核销行为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ღ◈✿,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ღ◈✿。本次核销债权债务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ღ◈✿。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ღ◈✿、合规ღ◈✿,依据充分ღ◈✿,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债权债务核销事项ღ◈✿。
1.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被担保人名称ღ◈✿: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ღ◈✿、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ღ◈✿、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院”)ღ◈✿、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贸易”)ღ◈✿、中昊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院”)ღ◈✿、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院”)ღ◈✿、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气体”)ღ◈✿,上述公司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ღ◈✿:公司计划为公司各层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ღ◈✿,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ღ◈✿。截止公告日ღ◈✿,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500万元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ღ◈✿,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ღ◈✿。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ღ◈✿,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ღ◈✿,并综合考虑公司各层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ღ◈✿,本公司拟为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提供总额不超过4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ღ◈✿,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ღ◈✿,具体明细如下:
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ღ◈✿,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超过担保额度情况除外)ღ◈✿;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ღ◈✿,在总体担保额度内ღ◈✿,根据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实际情况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之间进行调剂ღ◈✿。
1.2022年3月29日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ღ◈✿,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ღ◈✿。
2.2022年4月18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均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ღ◈✿,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42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ღ◈✿,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ღ◈✿。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ღ◈✿。
5.经营范围ღ◈✿:一般项目ღ◈✿:新材料技术研发ღ◈✿;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合成材料销售ღ◈✿;新型膜材料制造ღ◈✿;新型膜材料销售ღ◈✿;热力生产和供应ღ◈✿;橡胶制品制造ღ◈✿;橡胶制品销售ღ◈✿;塑料制品制造ღ◈✿;塑料制品销售ღ◈✿;城市绿化管理ღ◈✿;特种设备销售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ღ◈✿;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ღ◈✿;肥料销售ღ◈✿;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ღ◈✿;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ღ◈✿;木制容器销售ღ◈✿;木制容器制造ღ◈✿;纸制品销售ღ◈✿;纸制品制造ღ◈✿;畜牧渔业饲料销售ღ◈✿;饲料添加剂销售ღ◈✿;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ღ◈✿;通讯设备销售ღ◈✿;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开发ღ◈✿、技术咨询ღ◈✿、技术交流ღ◈✿、技术转让ღ◈✿、技术推广ღ◈✿;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ღ◈✿。许可项目ღ◈✿:危险化学品生产ღ◈✿;危险化学品经营ღ◈✿;饮料生产ღ◈✿;餐饮服务ღ◈✿;特种设备设计ღ◈✿;特种设备制造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ღ◈✿;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ღ◈✿;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ღ◈✿;肥料生产ღ◈✿;建设工程设计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ღ◈✿;各类工程建设活动ღ◈✿;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晨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347,102.45万元ღ◈✿,负债总额为111,650.6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1,08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76,971.78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33,875.47万元ღ◈✿;2021年度ღ◈✿,晨光院营业收入为214,369.20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830.33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钯催化剂ღ◈✿、氧化铝载体ღ◈✿、稳定剂ღ◈✿、氢氟酸(464.1吨/年)ღ◈✿、六氟化硫(1000吨/年)ღ◈✿、三氟化氮(100吨/年)ღ◈✿、四氟甲烷(200吨/年)的生产销售ღ◈✿;聚氨酯材料ღ◈✿、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ღ◈✿、化学技术服务ღ◈✿、工程咨询ღ◈✿、工程设计ღ◈✿、工程承包ღ◈✿;环境保护技术研究ღ◈✿;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ღ◈✿;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ღ◈✿;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ღ◈✿、仪器仪表的研究ღ◈✿、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ღ◈✿、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ღ◈✿;设计ღ◈✿、制作ღ◈✿、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ღ◈✿;监督检验ღ◈✿、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ღ◈✿。一氧化二氮[压缩的]ღ◈✿、三氟甲烷ღ◈✿、二氯一氟甲烷ღ◈✿、三氯化硼ღ◈✿、氦[压缩的]ღ◈✿、氖[压缩的]ღ◈✿、氩[压缩的]ღ◈✿、氪[压缩的]ღ◈✿、氙[压缩的]ღ◈✿、一氧化碳ღ◈✿、二氧化碳[压缩的]ღ◈✿、甲烷[压缩的]ღ◈✿、乙烷[压缩的]ღ◈✿、乙硼烷[压缩的]ღ◈✿、环氧乙烷ღ◈✿、正丁烷ღ◈✿、乙烯[压缩的]ღ◈✿、丙烯ღ◈✿、四氢化硅ღ◈✿、氚ღ◈✿、硫化氢[液化的]ღ◈✿、氢[压缩的]ღ◈✿、环氧丙烷[液化的]ღ◈✿、四氧化硅ღ◈✿、溴化氢[无水]ღ◈✿、氨[液化的ღ◈✿、含氨﹥50%]ღ◈✿、氯[液化的]ღ◈✿、四氟甲烷ღ◈✿、六氟乙烷ღ◈✿、八氟丙烷ღ◈✿、三氟化氮ღ◈✿、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黎明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55,060.08万元ღ◈✿,负债总额为57,417.7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4,745.65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97,642.33万元ღ◈✿;2021年度ღ◈✿,黎明院营业收入为123,469.39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571.12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许可项目ღ◈✿:建设工程设计ღ◈✿;建设工程施工ღ◈✿;期刊出版ღ◈✿;特种设备设计ღ◈✿;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ღ◈✿;危险化学品经营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开发ღ◈✿、技术咨询ღ◈✿、技术交流ღ◈✿、技术转让ღ◈✿、技术推广ღ◈✿;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ღ◈✿;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ღ◈✿;科技中介服务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ღ◈✿;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ღ◈✿、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ღ◈✿;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ღ◈✿;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ღ◈✿;碳减排ღ◈✿、碳转化ღ◈✿、碳捕捉ღ◈✿、碳封存技术研发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ღ◈✿;工业工程设计服务ღ◈✿;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ღ◈✿;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ღ◈✿、勘察ღ◈✿、设计ღ◈✿、监理除外)ღ◈✿;工程管理服务ღ◈✿;广告发布ღ◈✿;气体ღ◈✿、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气体ღ◈✿、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ღ◈✿;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仪器仪表销售ღ◈✿;仪器仪表修理ღ◈✿;特种设备销售ღ◈✿;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ღ◈✿;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ღ◈✿;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ღ◈✿;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ღ◈✿;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ღ◈✿;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技术进出口ღ◈✿;货物进出口ღ◈✿;会议及展览服务ღ◈✿;非居住房地产租赁ღ◈✿;土地使用权租赁ღ◈✿;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ღ◈✿;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ღ◈✿;固体废物治理ღ◈✿;水污染治理ღ◈✿;大气污染治理ღ◈✿;标准化服务ღ◈✿;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阀门和旋塞销售ღ◈✿;阀门和旋塞研发ღ◈✿;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ღ◈✿;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智能仪器仪表销售ღ◈✿;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实验分析仪器销售ღ◈✿;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ღ◈✿;生态环境材料销售ღ◈✿;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ღ◈✿,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西南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31,495.76万元ღ◈✿,负债总额为53,731.9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2,703.96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7,763.85万元ღ◈✿;2021年度ღ◈✿,西南院营业收入为104,538.94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69.03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化肥ღ◈✿、化工原料ღ◈✿、化工产品ღ◈✿、医药原料ღ◈✿、化学矿产品ღ◈✿、化工装备ღ◈✿、机械设备ღ◈✿、建筑材料ღ◈✿、轻工产品ღ◈✿、纺织品ღ◈✿、林产品ღ◈✿、农用化工产品的销售ღ◈✿、仓储ღ◈✿;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配件ღ◈✿、家用电器ღ◈✿、电子产品ღ◈✿、仪器仪表ღ◈✿;化工原料的生产ღ◈✿;进出口业务ღ◈✿;技术服务ღ◈✿、技术咨询ღ◈✿;信息咨询(不含中介)ღ◈✿;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4月22日)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ღ◈✿,开展经营活动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ღ◈✿;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中昊贸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5,493.14万元ღ◈✿,负债总额为9,921.7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9,921.71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571.42万元ღ◈✿;2021年度ღ◈✿,中昊贸易营业收入为56,750.06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0.96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涂料及相关产品ღ◈✿、化工原料及产品ღ◈✿、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化工仪器ღ◈✿、仪表ღ◈✿、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ღ◈✿、生产ღ◈✿、销售ღ◈✿;涂料技术开发ღ◈✿,转让ღ◈✿,咨询ღ◈✿,技术培训及服务ღ◈✿;涂料技术信息交流服务ღ◈✿;《现代涂料与涂装》期刊的出版ღ◈✿;防腐保温施工ღ◈✿;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ღ◈✿,利用自有《现代涂料与涂装》杂志发布广告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北方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9,929.91万元ღ◈✿,负债总额为12,286.5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5,242.32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643.34万元ღ◈✿;2021年度ღ◈✿,北方院营业收入为 5,155.16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6.48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航空轮胎ღ◈✿、汽车轮胎ღ◈✿、特种轮胎ღ◈✿、专用防护防腐装置ღ◈✿、密封套ღ◈✿、包装箱ღ◈✿、人体防护装置及服装ღ◈✿、橡塑胶布制品ღ◈✿、充气式气囊装置ღ◈✿、囊式储存装置ღ◈✿、高分子复合材料ღ◈✿、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天然橡胶的研究ღ◈✿、试制ღ◈✿、制造ღ◈✿、销售(以上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ღ◈✿;高分子隐身材料ღ◈✿、高分子屏蔽材料ღ◈✿、电磁防护材料ღ◈✿、生化防护材料及其制品ღ◈✿、装置的研究ღ◈✿、试制ღ◈✿、制造ღ◈✿、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ღ◈✿;医疗器械研究ღ◈✿、生产ღ◈✿、销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ღ◈✿;轮胎制造技术及工程咨询服务ღ◈✿;特种轮胎质量监督检验ღ◈✿;销售汽车(小轿车除外)ღ◈✿;橡胶制品ღ◈✿、塑料制品ღ◈✿、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ღ◈✿、金属及有色金属材料ღ◈✿、化工机械成套设备的销售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曙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72,561.26万元ღ◈✿,负债总额为35,985.7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6,50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1,007.89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6,535.48万元ღ◈✿;2021年度ღ◈✿,曙光院营业收入为34,101.66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35.87万元ღ◈✿。
5.经营范围ღ◈✿:电子化学品(包含电子气体ღ◈✿、湿电子化学品)ღ◈✿、其他特种气体(包含医用气体ღ◈✿、标准气体)ღ◈✿、工业气体化学品的技术研发ღ◈✿、技术服务ღ◈✿、分析检验ღ◈✿、生产ღ◈✿、销售ღ◈✿,相关原材料的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ღ◈✿、工程咨询ღ◈✿、工程承包ღ◈✿;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ღ◈✿、制造ღ◈✿、安装ღ◈✿、维修ღ◈✿、租赁ღ◈✿;产品包装容器及零部件的设计ღ◈✿、加工ღ◈✿、检验检测ღ◈✿、销售ღ◈✿;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ღ◈✿,不含煤炭)ღ◈✿;期刊出版(凭有效许可证经营)ღ◈✿;国内广告制作ღ◈✿、发布及代理ღ◈✿;会议及展览服务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ღ◈✿,危险品货物运输[2类ღ◈✿、3类ღ◈✿、8类](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ღ◈✿;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ღ◈✿,昊华气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52,610.11万元ღ◈✿,负债总额为58,707.6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7,556.1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9,659.97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92,081.36万元ღ◈✿;2021年度ღ◈✿,昊华气体营业收入为60,617.55万元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256.04万元ღ◈✿。
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ღ◈✿,具体担保主体ღ◈✿、担保金额ღ◈✿、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ღ◈✿,严格控制公司担保风险ღ◈✿。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ღ◈✿,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ღ◈✿,并综合考虑公司各层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ღ◈✿,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提供总额不超过4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ღ◈✿,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ღ◈✿,在总体担保额度内ღ◈✿,根据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实际情况ღ◈✿,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层级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之间进行调剂ღ◈✿。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ღ◈✿,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42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ღ◈✿,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ღ◈✿。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ღ◈✿。
2022年4月18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ღ◈✿,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截至公告日ღ◈✿,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500万元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ღ◈✿,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ღ◈✿,无逾期担保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行提问ღ◈✿。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昊华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昊华科技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昊华科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ღ◈✿,并将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昊华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昊华科技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ღ◈✿。为便于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ღ◈✿,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ღ◈✿: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ღ◈✿,公司将就2021年度暨2022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ღ◈✿,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ღ◈✿。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茂良先生ღ◈✿、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肉食系小猴子ღ◈✿、副总经理刘政良先生ღ◈✿、财务总监何捷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苏静祎女士将参加说明会ღ◈✿,回答投资者问题(如有特殊情况ღ◈✿,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ღ◈✿。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ღ◈✿,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ღ◈✿,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ღ◈✿,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ღ◈✿。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ღ◈✿,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ღ◈✿,根据活动时间ღ◈✿,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ღ◈✿,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ღ◈✿。
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ღ◈✿,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尊龙凯时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1.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4,923股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35%ღ◈✿,涉及人数132人ღ◈✿。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ღ◈✿,公司总股本将由919,229,657股减少至918,904,734股ღ◈✿。
2. 本次回购价格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02元/股ღ◈✿,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ღ◈✿,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ღ◈✿。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ღ◈✿,鉴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1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相应解除限售条件ღ◈✿,公司拟将其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4,923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ღ◈✿:
1.2019年12月31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ღ◈✿、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ღ◈✿,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2.2020年4月14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ღ◈✿、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ღ◈✿,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3.2020年4月16日ღ◈✿,公司发布《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20-022号)ღ◈✿,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113号)ღ◈✿,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ღ◈✿。
4.2020年5月15日ღ◈✿,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ღ◈✿。
5.2020年5月18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审议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6.2020年6月16日ღ◈✿,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ღ◈✿,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060.50万股ღ◈✿。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917,229,657股ღ◈✿。
7.2020年12月25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8.2021年1月27日ღ◈✿,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ღ◈✿,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ღ◈✿。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919,229,657股ღ◈✿。
9.2021年10月23日ღ◈✿,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中剔除雅克科技ღ◈✿、三维化学ღ◈✿、三棵树三家对标企业ღ◈✿,由公司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ღ◈✿。
10.2021年11月12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11.2022年4月18日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ღ◈✿。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ღ◈✿。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ღ◈✿,鉴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ღ◈✿,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业绩考核期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ღ◈✿,121名激励对象因业务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02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综上所述ღ◈✿,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权益的132名激励对象共计324,92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ღ◈✿,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ღ◈✿,因(1)1名激励对象退休ღ◈✿;(2)1名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ღ◈✿;(3)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ღ◈✿;(4)121名激励对象业务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ღ◈✿。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ღ◈✿,因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ღ◈✿,且未造成《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五)款所述的负面影响ღ◈✿,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ღ◈✿。回购时市价是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日的股票收盘价ღ◈✿。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ღ◈✿,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02元/股ღ◈✿,2022年4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4.32元/股ღ◈✿。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A股普通股股票ღ◈✿,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总计为324,923股ღ◈✿,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5%ღ◈✿。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ღ◈✿;因本次回购注销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ღ◈✿;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ღ◈✿,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ღ◈✿。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ღ◈✿,为股东创造价值ღ◈✿。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3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激励计划》相应解除限售条件ღ◈✿,所涉合计324,92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ღ◈✿、法规ღ◈✿、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ღ◈✿,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ღ◈✿,审议程序合法ღ◈✿、合规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ღ◈✿。
经核查ღ◈✿,监事会认为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激励计划》相应解除限售条件ღ◈✿,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肉食系小猴子ღ◈✿、法规ღ◈✿、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ღ◈✿。同意公司对132名激励对象所涉合计324,92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ღ◈✿,认为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ღ◈✿,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ღ◈✿;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ღ◈✿、法规ღ◈✿、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ღ◈✿。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ღ◈✿、法规及《公司章程》办理股份注销登记ღ◈✿、减资等相关手续ღ◈✿。
3.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ღ◈✿;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2年4月18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讯)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ღ◈✿,根据公司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ღ◈✿,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和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2-008)和《昊华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0-029)ღ◈✿。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ღ◈✿:
根据《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ღ◈✿,鉴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ღ◈✿,1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业绩考核期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ღ◈✿,121名激励对象因业务单元考核结果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ღ◈✿,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02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ღ◈✿。综上所ღ◈✿。国际新闻凯时尊龙官网ღ◈✿,尊龙凯时ღ◈✿,尊龙人生官网尊龙ag旗舰厅登录ღ◈✿,尊龙人生就是傅尊龙凯时ღ◈✿。